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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公告

发布于: 2026/04/01
来源: 江永县人民法院

信息摘要

  • 报名开始:2026/04/01
  • 报名截止:2026/04/10

⚠️ 提示:本公告岗位详情在附件中,请长按识别下方小程序码进入详情页下载附件查看。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聘用制法官助理1名,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1名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2. 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 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优先);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1名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2. 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 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前述两类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上述岗位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江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江永县人民法院5楼政治部(505办公室)。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考试

  1.聘用制法官助理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综合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2.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主要进行电脑看打。综合总成绩100分,其中技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

  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和资格复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作风、职位匹配、任职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考察结果不宜录用的或放弃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并参加体检和考察。

  八、聘用

  1.试用期。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参照本院现有同类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九、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永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746-5722512

  附件:江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表格下载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江永县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日